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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精选3篇)

发布时间:2025-01-13

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精选3篇)

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篇1

  一、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1)参会人员如缺席、迟到,按《考勤制度》给予处分。

  (2)参会人员须保持仪表整洁。

  (3)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保持会场安静,关闭一切通信工具,不得交头接耳。开会时,出席人要严守会场纪律,认真听取内容并及时作记录,并按时、高效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在会议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或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4)参会人员需自己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向主席团做出书面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二、会议记录

  (1)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2)全体大会: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3)部长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各部门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或副部长)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记录由各指定记录人负责记录,并于会后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处,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整理归档。

  (6)除上述会议记录者外,其他参会人员都须各自做好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或主席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主席团审核备案,学生会办公室各项工作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检查,并月进行评定,转交主席团审查再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三、其他会议制度

  (1)会后应保持会议室整洁。

  (2)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3)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4)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5)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会议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篇2

  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会会议的顺利进行,使其更充分地发挥交流思想,协调工作的作用,加强学生干部干事纪律性,提高我系团委学会工作效率和质量,是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第1条:会议类型

  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会议、部长级会议和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还有日常工作会议:部长周例会、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全体会议中分为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和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部长级例会中分为部长临时会议和部长周例会。)

  第2条:会议事件与主持

  (1)主席团会议:每次全体学生会干部月例会的前一天。期间视工作需要另行不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

  (2)全体会议

  全体学生干部会议:有重大决策或新制度的宣布与大事件的通知与讨论、表决的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由团委、主席团提议,学生会办公室安排时间召开的会议,有团委老师或主席团主持。

  全体学生干部月例会:主要是总结上月的工作和部门工作总结发言,下月的计划和一些常务工作的`管理,原则上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的会议,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3)部长级会议

  部长临时会议:有特殊原因或时间原因急需召开的会议,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部长周例会:每周一次学生会工作部长例会会议,时间为每周日19:00―20:30;由各部门代表(部长或副部长,特殊原因由干事代会)召开的会议,主要是各部门汇报周工作总结与计划或一些其他的工作。由主席团或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主持。

  (4)部门内工作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指示和工作任务,处理本部门内部问题等,各部门工作会议在部长会议后召开,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召开。

  第3条:会议地点

  学校大会议室:全体学生干部会议、全体学生干部月例会

  学生会办公室:主席团会议、部长临时会议、部长周例会、部门内部工作会议

  第4条:到会须知

  每次会议参加会议成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学生会办公室必须提前十分钟到会场,做好签到考勤工作,协助做好会前准备。

  第5条:参会人员

  (1)主席团会议:主席团人员包括、学生会主席、学生会副主席(必要时邀请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或团委老师)

  (2)部长级会议: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必要时邀请各班班委参会)。

  (3)全体大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各部正、副部长和全体团委学生会干事。(必要时通知广播站成员参会)

  (4)各部门内部工作会议:部门正、副部长和部门干事。(必要时邀请主席团成员或活动主要负责人参会。)

  第6条:会议通知

  (1)部长周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

  (2)全体大会由学生会办公室签发会议通知单给每位学生干部。必要时宣传部协助会议通知。

  (3)临时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通知,必要时副主席协助会议通知。

  第7条:会议会程

  (1)会前十分钟参会成员需签到。会议迟到者散会后自动到签到处登记。会议没到者会后由该部正、副部长到签到处登记,具体请假详见《考勤制度》。每次会议出席人员应提前到学生会办公室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须事先向主席团主席书面请假,并委派其他人员参加,如确实情况特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事后补假无效。

  (2)参会人员如缺席、迟到,按《考勤制度》给予处分。

  (3)参会人员须保持仪表整洁。

  (4)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保持会场安静,关闭一切通信工具,不得交头接耳。开会时,出席人要严守会场纪律,认真听取内容并及时作记录,并按时、高效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在会议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或讨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参会人员需自己做好会议记录。

  (6)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超过一小时。

  (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须向主席团做出书面请假,否则按缺席处理。

  第8条:会议记录

  (1)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2)全体大会: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3)部长会议:由学生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

  (4)各部门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或副部长)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记录由各指定记录人负责记录,并于会后交至学生会办公室处,由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整理归档。

  (6)除上述会议记录者外,其他参会人员都须各自做好会议记录,学生会办公室或主席团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报主席团审核备案,学生会办公室各项工作记录由办公室主任检查,并月进行评定,转交主席团审查再由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第9条:其他会议制度

  (1)会后应保持会议室整洁。

  (2)会议支持民主集中原则,会议议程要求紧凑,简要,有的放矢,畅所欲言;

  (3)为保证通知的畅通,不得无故关机拒接电话。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事先请假;

  (4)为保证会议的通知、到会情况,学生会办公室会在每次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学生会工作月例会、学生会初期大会、学生会期末大会分发会议通知单到每一位学生干部手中,确保通知到位。

  (5)正常上课期间,一个月内会议请假不能超过两次,违者予部通报批评;三次以上无故缺席,将开除学生会。

学生会会议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学生社团组织是由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样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 各社团必须在学校领导下,在学生处、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学生处核准确定。

  (三) 社团在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的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 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 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做错了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 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 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有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 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 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下去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内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 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1 学生处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开,注销,备案,协调,支持,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 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七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 指导单位应是学校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就是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 指导教师统一由校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机兼职课时量

  (4) 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质保障

  4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 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发起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 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 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学生处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郴州综合职业中专学校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4)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进后一周内,在学生处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5) 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学生处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 社团换届

  1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2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刷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学生处同意。

  3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公开选拔由学生处负责全程监督,当选择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上岗。

  4 社团理事会候选择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 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 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 由学生处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 由学生处将无异议提名候选择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 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差额选举办

  (6) 在学生处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进行分式

  (四) 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1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学生处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学生处审定后实施

  2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3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郴州理式职业中专高斯贝尔分校),交学生处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4 和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需移交校学生处进行严肃处理

  5 无学生处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学生处解散该社团,并由学生处发出通报。

  (五) 社团活动管理

  1 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自息,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 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 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学生处

  (2) 学生处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得审批,拟定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3)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一,各社团按照学校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筹备该期活动

  (4) 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5) 学生处会同学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学生处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6) 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学生处

  3 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周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学生处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学生处审定通过后方可印刷。

  (六) 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检、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学生处提出书面申请,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学生处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犯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学生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并对社团负责人上报学校根据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给予处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学生处周章老哥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学生处有权将其解散。

  1、实际会员不足10人

  2、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3、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4、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5、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6、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7、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团解散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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