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措施管理制度(精选3篇)
防护措施管理制度(精选3篇)
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篇1
地铁大多是在人口密集繁华城市进行的一项投资大、建设期长、技术复杂的地下建设工程项目。近些年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迅猛发展时期,目前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十多个城市地铁线路已经投入运营,杭州、成都、西安、福州等地正在进行地铁施工,全国还有十多个城市在申请建设地铁工程。近年,许多己建和在建的地铁工程,由于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中存在缺陷,引发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因此,在施工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完善防护措施。
一、地铁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一)地铁施工受地质与水文等诸多因素影响,施工过程容易引起:坍塌、冒顶、涌砂、涌水、透水等事故。地铁沿线多为市区繁华主干道,建(构)筑物纵横交错,道路两侧分布有煤气管道、照明及动力电缆、通讯电缆、给排水管、污水管等各种类型的地下管道及线路,其埋藏情况错综复杂,且周边环境不确定因素多。施工过程容易引起:煤气管道的破裂引发火灾和爆炸:电力线、电信线破残造成停电、停止通讯,甚至引发触电事故:给排水管道、污水管道断裂造成停水或低洼积水;地表面塌陷或隆起,造成周边建(构)筑物产生裂缝或坍塌等事故。
(二)在地铁建设施工阶段,采用明挖、暗挖、盾构等施工方法和辅助工法进行基坑或区间隧道开挖时,易发生不均匀沉降、地面塌陷或隆起,其主要原因是地层周围岩土体的原始应力变化和受扰动或受剪切破坏的重塑土的再固结。因此,选择错误的施工方法和围护方案会造成附近地下管线断裂或引起周围建筑物的开裂、倾斜甚至倒塌。
(三)地铁建设施工期间现场施工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也会对地铁施工产生影响,甚至引发安全事故。如:被拆迁建筑的外接管线特别是电源、燃气等的切断检查不到位;各种改移管线管位的不确定;管线施工的沟槽安全防护和周边建筑物保护不当;燃气管线的切割防护不当;由于施工场地狭小,运输车辆乱行及场地各区不设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指示灯等或设置不当;施工作业区边界不清,无栅栏挡板和保安人员等易造成车辆,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影响施工安全:施工人员携带火种、打火机等可引起火灾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会引起爆炸、火灾等事故:施工机械噪声、振动过大,会妨碍对话,影响信号联络,进而妨碍作业安全,还会使作业人员感到不适;作业人员长期吸入作业产生的粉尘、废气和烟雾,会引发矽肺病或缺氧症;未妥善处理开挖出的弃土、在基坑顶部堆放弃土及增加其他附加荷载,可能造成坍塌事故:施工降水不当可能造成地面不均匀沉降;机械设备失检、电气设备过载、施工机具违章操作等会造成机具控制失灵、调件坠落、塔架倒塌、设备损害、起火触电等风险。
二、地铁施工安全管理与防护措施
地铁沿线周边重要建(构)筑物和地下公用管线的影响面广,如有损坏,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安定造成重大的影响。因此,在施工中应加强安全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一)地铁工程地质情况具有难见性,应尽快收集完整地铁沿线相应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土质特性等勘探资料:从系统总平面布置到每一个局部结构都要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详细设计,并按规定进行讨论、评审、审核、批准。
(二)施工期间应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能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事故管理及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动土、动火、断路、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作业规程和作业许可制度。同时,加强多工种同时施工时场地和专业的配合协调等。
(三)依据地铁工程相关设计在施工前选择适当的施工方法、辅助工法、结构材料和加固保护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和《安全操作与安全作业规程》,经报上级和安全监理确认后实施,在施工中根据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所发现的新情况,及时做出相应的设计变更或应急处置,经安全监理确认后实施。在施工中要进行详细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应聘请具有专门技术等级要求的技术人员,对大型设施吊装、主要模板工程、施工主体变形、地表沉降、地下水位变化、建筑物沉降进行严密观测,并根据观测数据调整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周边建筑物安全。
(四)由于地铁工程施工的隐蔽性、复杂性和岩土工程的不确定性,应针对地铁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制定《地铁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在险情发生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事故蔓延,挽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成立常设的抢险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应发挥地铁工程安全监理单位的作用。安全监理应结合地铁工程实际,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导则》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的要求,制定《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要点》,细化地铁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理第二道安全防线的作用。
(六)工程实施前,应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全体职工(包括外包工)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作业人员熟悉应急预案,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规程。
(七)施工期间应根据《安全标志》(gb2894—1996)和《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l6179—1996)的规定,制作和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在施工、维修、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临时交通等警示标志;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场所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八)施工期间应妥善保管建筑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完善隧道施工照明、排水及通风:减少施工机具产生的噪声、振动、粉尘、以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烟雾,确保施工期间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设计要求,采取有效减振、降噪措施,合理排弃废土和污水,减少地铁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九)工程施工期间,应在重要建(构)筑物四周设置监测点,严密注视它们的位移和沉降。当位移和沉降量或变化频率超过规定的报警值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可采取对建筑物地基土进行跟踪注浆的措施,且必须对称均匀注浆。同时可采取改变基坑开挖顺序、加快支撑速度等技术措施,避免建筑物发生沉降、开裂。
(十)施工前对地下管线埋藏情况必须要探明,确切弄清地下管线的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保护地下管线工作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施工期间主要应防止作业机械对管线的损伤,基坑开挖阶段主要应防止开挖引起地表沉降造成管线断裂、破损。应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情况,发现沉降量达到极限值时,及时对管线下地基进行注浆,防止管线过量沉降。对已确定受施工影响较大的管线,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加固或改移。施工过程中对可能发生意外情况的地下管线,事先制订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样洞资料不符或出现直接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得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
(十一)各种地铁施工方法和辅助工法的选择不仅需要考虑工程的地质情况、结构类型、设计要求、受力条件和荷载特性,还要综合考虑施工单位的机械配备情况、工程的经济效益以及当地周围的环境等各方面因素。选择施工方法和辅助工法的基本原则是要保护围岩稳定,充分调动和发挥围岩的自承载能力。
(十二)在进行支撑支护时,应严格遵循设计和施工规范,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加快各分部开挖和初期支护施工进度,做到随挖随撑,及时施加轴向预应力,并根据监测对支撑复加应力,以此减小围护结构变形。支撑类型与规格的选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轴力及《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bj08-61-97)的要求。支撑施工时应连接牢固,发现变形,松动或支撑体系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以免围护结构失稳。
(十三)要制定特殊气候条件或特殊作业条件下施工的措施,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特殊条件下的施工。
(十四)要积极构建专家参与的中介安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安全中介机构或专家的力量,来保障地铁工程的安全施工。
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篇2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第二节 项目工程安全防护制度
施工现场的防护范围有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风等措施。
一、“三宝”“四口”安全保护措施
1、安全帽
(1)安全帽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正确使用安全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3)不准把安全帽抛、扔或坐、垫。
(4)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安全带
(1)安全带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安全带使用两年后,必须按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使用。
(3)安全带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碱酸或尖锐的坚硬物体。
(4)安全带应高挂抵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
(5)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网绳不破损并生根牢固、绷紧、圈牢,拼接严密。
(2)网宽不小于2.6m,里口离墙不得大于15cm,外高内低,每隔3m设支撑。
二、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1、支线架设
(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防护措施管理制度 篇3
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
1、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2、安全事故的重大社会影响
3、安全施工与经济效益
4、安全管理与法律责任
二、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5、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6、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7、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8、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9、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安监站报告,以电话开工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
1、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达到投标时承诺和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三类人员应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5、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6、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提供并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7、编制、审核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8、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企业内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10、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规定登记使用。
12、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13、办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四、开工安全生产条件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是否按规定组建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现场安全征税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4、是否已按规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5、是否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专项方案是否有计划;
6、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是否有使用计划;
7、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情况;
8、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七牌一图”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围档、大门、道路、临时设施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0、是否针对性地制定了工程项目安全征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复查不符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安监站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五、工程实体安全生产防护监督重点
对工程安全防护的重点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的保证项目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
1 脚手架工程重点检查是否按专项方案搭设,基础处理、悬挑梁设置、拉结点构造和数量、作业层脚手板铺设及平网与立网设置等情况。
2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重点检查附着支撑设置、防坠及防倾覆装置等。
3 深基坑工程重点检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认证和临边防护、坑壁支护、坑边荷载控制等情况。
4 高支模板工程重点检查是否按方案搭设:基础处理、立杆间距、剪刀撑设置、水平杆步距、扫地杆设置等情况。
5 临时用电重点检查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漏电保护器的选择与配置、配电线路架设、安全电压使用等情况。
6 物料提升机重点检查限位保险装置、防坠及停靠装置设备、附墙设置、卸料平台防护等情况。
7 外用电梯重点检查安全装置设置、卸料平台防护及运行、维修、保养等情况。
8 塔吊重点检查基础处理、专用电箱设置、附墙装置、多塔作业等情况。
9 “三宝四口”重点检查“三宝”的配发、使用和施工现场安全通道、各类防护棚搭设及临边洞口情况。
10 文明施工重点检查现场围档、封闭管理、场地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台设置、材料堆放、消防设施配备、生活设施、环境卫生等情况。
11 其他有关事项。
六、事故隐患及事故处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处理:
1 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2 发现存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且以“工程师暂停令”的形式发出,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与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要求施工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3、施工单位对所指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签发单位;对收到“暂停施工通知”的,必须暂停施工,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报签发单位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七、事故处理
1、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重伤、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并保护好现场,不得迟报、瞒报、破坏事故现场。
2、施工单位应积极救治伤员,并认真处理善后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3、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整改,并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原因、责任处理、教育教训、防范和整改措施
八、安全防护技术摘要:
1、高处作业的高度(h)与坠落半径(r):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5m
15
h>30m时,半径r为5m。
2、深基坑安全管理
基坑支护方案内容:
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确定支护方案及施工方法:施工机械选择,确定施工顺序;确定坡道位置及车辆进出道路;确定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总平面图及结构详图等
基坑开挖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放坡,不具备放坡条件的要根据现场情况,对坑壁进行加固与支护,基坑及周边应设置良好的排水*itong基坑内应搭设上下通道,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禁止垂直交叉作业,基坑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
基坑周边原有建筑物,公共设施等必须设置观测点;即使观测,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3、脚手架工程
立杆基础 脚手架整体承压部位应在回填土完后夯实,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并应有排水措施。
一般脚手架可将由钢板、钢管焊接而成的立杆底座,直接放置在夯实的原土上,或在底座下加垫板,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垫板,也可采用槽钢,然后把立杆插在底座内。
高度超过50m的脚手架,对其基础单独进行设计。
脚手架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脚手架搭设构造要求:
1) 砌筑架:立杆纵距不大于1.5m,大横杆步距(按层高不同)可在1.2~1.4m,立杆横距(脚手架宽)不大于1.5m;
2) 装修架::立杆纵距1.8~2m,大横杆步距不大于1.8m,立杆横距(脚手架宽)不大于1.3m;
3) 纵向水平杆 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a) 当使用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冲压钢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横向水平杆:主结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栏杆上皮的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防护栏杆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
脚手板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冲压钢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
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板应取150mm,其板长两端均应与支承杆可靠地固定。
4).立杆 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5).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
6).立杆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7)、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
8)、连墙件可按三步三跨布置,但每根连墙杆控制脚手架的面积不得超过40m2.
9)、连墙件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位置不应大于300mm;
10)、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11)、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12)、采用拉筋的连墙件必须用顶撑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钢筋。
13)、剪刀撑 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14)、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整个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15)、剪刀撑斜杆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6)、剪刀撑应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剪刀撑应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快或垫板上。
17)、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横向斜撑;
18)、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一道。
19)、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上皮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20)、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21)、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签字后,方可作业。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施工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上严禁超载。
22)、门洞 当脚手架需留门洞时,应视门洞宽度,采用断一根立杆或断二根立杆。断一根立杆时,可将里外排脚手架中门洞两侧的立杆及上部大横杆改成双杆加强,同时在门洞两侧的立杆增加斜杆(八字杆),以利脚手架上部荷载传递。断两跟立杆时,可将门洞两侧立杆纵距及门洞上部步距内增加斜腹杆,使之成为两侧格构柱及上部水平桁架,以对门洞加强,并在门洞两侧增加八字斜杆。
23)、安全网 脚手架的外侧用密目网封闭,防止施工中物体打击和减少灰尘污染。双排脚手架在外排立杆的里侧挂网,安全网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系绳,将网边每隔450mm(安全网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24)、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及连墙件。
25)、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26)、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悬挑式脚手架 悬挑支承结构的形式一般为钢管支承结构和型钢支承结构。
型钢支承结构的形式主要有斜拉式和下撑式两种。
斜拉式是用型钢作悬挑梁外挑,再在悬挑端用钢丝绳或钢筋拉杆与建筑物斜拉,形成悬挑支承结构。
下撑式是用型钢焊接成三脚形桁架,其三角斜撑为压杆,桁架的上下支点与建筑物相联,形成悬挑支承结构。
4、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5、临边防护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不足80cm的高处作业称为临边作业,常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屋面和楼层临边防护
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以及基坑周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梯、楼层、阳台临边防护
底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层周边,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通道两侧边防护
井架与外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6、洞口作业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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