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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5-01-13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精选5篇)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的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特区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结果,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适时作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具备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的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结构工资制,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五条:职能

  5.1行政人事部职能

  5.1.1 行政人事部在做出客观、正确的岗位评价、薪酬市场调查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体系。

  5.1.2 行政人事部在保障薪酬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前提下,使之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员工稳定成长和公司不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5.1.3 行政人事部每月及时进行薪酬原始资料汇整、核实及员工薪酬核算等。

  5.1.4 行政人事部及时了解市场、行业内及公司薪酬动态并汇报及体系调整优化。

  5.1.5 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5.2 财务部职能

  5.2.1 审核行政人事部提报的月度薪资报表,并呈报公司审批。

  5.2.2 确保员工薪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5.2.3 为了加强对薪酬体系、新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财务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5.3各职能部门职能

  5.3.1 各部门每月及时准确的提交考勤报表、员工请/休假记录、奖惩记录等到行政人事部

  5.3.2 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员工对薪酬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一条 薪酬结构

  1.1薪酬基本结构:

  1.1.1基本工资

  1.1.2岗位(级别)工资

  1.2.3绩效工资

  1.2.4全勤奖金

  1.2.5其他

  1.2.6应扣项

  1.2 薪酬结构项说明

  1.2.1基本工资:是各职级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参照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我司确定为1500元-4000元,(部分人员/人才根据岗位性质和职务的不同,由公司酌情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1500元)

  1.2.2岗位(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是岗位任职人员责任权重的经济性相对体现。

  1.2.3绩效工资: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属浮动性、弹性工资项。

  1.3.4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正常出勤及加班时间内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每月均发给全勤奖金。

  1.2.5其他:值班津贴及对员工服务的忠诚度、贡献及立功性行为等,定期或一次性予以奖励性质之经济补给;考勤资料有误而致员工个人上月薪资核算错误而于本月进行调整之加减项及员工个人奖惩应计金额。

  1.2.6应扣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代扣代缴项。

  1.3 薪酬总额

  1.3.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同时参照员工的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基层管理层、和一线操作层四个类别,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岗位性质划分为A、B、C、D、E、F,5个等级(详见附件)。

  第二条 新酬核算

  2.1薪酬核算

  2.1.1 工作时间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员工手册》之《考勤管理规定》;

  2.2.2 额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之和,根据公司的《薪酬等级表》核给,在每月上班时间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可全数发放;若发生请假、迟到、早退及旷工等异常状况时,依《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员工新入职岗位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初任时,薪酬为所处岗位工资最下限。

  2.2.3 其他及应扣项等

  依公司相关规定于每月或一次性补/扣于员工工资中

  2.2.4 全勤奖金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二、三)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带薪年假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他如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员工在正常考勤时间全部出勤的情况下,可予每月发放全勤奖金50元;若有缺勤状况时,除依据《请休假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外,扣发全勤奖金;新入职员工首月工资中不计发全勤奖金。

  2.3. 转正定级、岗位调整、薪酬调整

  2.3.1 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转正时,在试用期薪酬基础上薪酬上调1级或者不作调整。

  2.3.2 岗位调整人员、职级较低的员工代理(或兼任、代行)高于本职之职务时,考察期或代理期内仍按原职务额定工资核计。期满转正/任命后方可调整为正式作用岗位额定工资。

  2.3.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薪酬战略确定薪酬调整方案及幅度。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及考核结果向公司建议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上/下调整。

  2.4 离职人员

  2.4.1 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员工发薪日发放到工资卡中。

  2.4.2 自动离职(见《入离职管理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发工资,不予计发工资。

  2.4.3 公司解雇、劝退员工,应扣除其不良行为造成之相应损失、罚款后,余款于员工发薪日予以发放到工资卡中。

  2.5 下列情况员工薪资可不予扣除

  2.5.1 因公外出者

  2.5.2 奉调参加培训者

  2.5.3 奉派外出考察者

  2.5.4 依据考勤制度给假且手续完备者(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年休假等)

  第三条 薪资计算期间、支付规定及支付形式

  3.1薪酬结构

  3.1.1年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年薪工资制结构由四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1.2月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月薪工作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及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3.1.3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人员须进行备案。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2岗位工资

  3.2.1岗位工资系根据岗位评估档级、个人资历档级、及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处不同的岗位价值而确定的工资单元。

  3.2.2岗位工资评估档级取决于不同岗位在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等关键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详见《首地物业薪酬矩阵图》;

  3.2.3个人资历档级取决于个人学历、物业行业工作经验、同级/同岗位工作经验。

  3.3基本工资

  3.3.1为月度保障型收入,不与绩效挂钩,按自然年度分12次按月发放。

  3.3.2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旨在确保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4绩效工资

  3.4.1指按照部门绩效、岗位绩效进行挂钩、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资单元。

  3.4.2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考核分数÷100。

  3.4.3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核发员工绩效工资。

  3.5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发放的变动收入。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调节系数

  3.1员工薪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起至30(或28、31)日止,实行月薪制

  3.2各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本部员工考勤汇总报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4日前核算完毕全公司员工薪资,并制作报表,即时交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公司每月8日至12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日期顺延发放。

  3.4全体员工薪资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中(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银行为深圳平安银行),员工于发薪日需亲自前往财务部部领取个人薪资明细条,对薪资实发金额如有异议,可于三天之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复核。

  3.5公司因其他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资时,事先可与员工达成协议后于薪资支付之前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员工,以达成劳资互谅。

  第四条 公司年度营业在完成计划内经营指标如有盈余,依照比例可提取部分利润核发奖金,根据贡献、能力及业绩以分配,其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包括薪酬整体调整、薪酬部分调整以及薪酬个人调整三个方面。

  5.1整体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5.2部分调整

  部分调整是指根据人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行业与地区竞争状况,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

  5.3个别调整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为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5.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调查、分析、审核后报总经理综合评估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5.5调整办法

  5.5.1依据工龄调整(即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司服务。调整幅度=员工工龄[1]×(工资总额×5%)(即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资递增5%)。

  9.0薪酬调整

  9.1普调

  公司根据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经济效益、物价和市场水平,适时调整调节系数,保障员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动态的分配机制。

  9.2薪档调整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的档次。

  9.2.1部门年度调薪人数不得占部门总人数的30%;

  9.2.2管理层、员工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杰出者(年度加权平均考核95分以上),薪酬档级晋升一个薪档;

  9.2.3操作层员工连续9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各项目负责人可向公司申请晋升一级薪档,经公司审批后执行(此晋薪人数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10%以内);

  9.2.4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两年平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5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三年年度平均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6所有员工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9.2.7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核加权平均)不合格者,薪酬档级自动降低一个薪档。

  9.3薪级调整

  9.3.1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起薪酬等级调整为相应薪酬最低薪档,若调整后员工年薪标准收入低于原水平的,按照就近原则套入相应薪档,避免职位晋升收入下降的情况。

  9.3.2员工职位降低,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年薪标准参照新岗位水平,采取“就近靠档,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调整为相应薪级中间薪档;

  9.3.3操作层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降级),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操作层员工薪酬标准逐档上升或下降。

  9.3.4未满足11.2.2至11.2.5的人员,特别优秀者(管理层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深圳片区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报集团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跨级晋升。

  9.3.5程序

  A.管理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申请,填写《表格》,报送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执行。

  B.操作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调薪申请,填写《表格》,报送分公司综合部,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次月起执行。

  第三章 薪酬保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接触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条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的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强管理。经手/接触工资的`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漏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存储密码,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第三条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核查。

  第四条 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一律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辞退。

  第四章 参考文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

  3、《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4、《岗位调整管理规定》、《请休假管理规定》、《入离职管理规定》、《奖惩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 出勤:一月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扣一天工资。

  二. 请假:必须要请假条,写明事由,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核实。一天以上由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要经理批准,擅自离开者,按自动辞工处理,扣发15天工资。

  (1) 请事假扣发当天工资。

  (2) 请病假,必须要有医生证明,三天以内工资照发,三天以上扣除请假期间工资。

  (3) 旷工者除扣当天工资外,年终奖扣发一天工资。

  (4) 请假一天以上请假者必须提前申请。

  (5) 上班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如检查不在岗位范围内,则按未上班处理,扣半天工资。

  三. 坚守工作岗位,必须按质、按量达到管理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不能胜任工作,住户反映较大意见者,管理处有权做出调离原岗位或辞退处理。

  四. 如损坏管理处及住户财产,视损坏程度照价赔偿并扣发工资。

  五. 管理处的工具、机器、设备未经管理处或办公室同意,不准外借。

  六. 上班时间不得看报、闲聊,不得用通迅设备聊天;业余时间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

  七. 不得在工作时间在本住宅区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有偿劳务。

  八. 严禁向业主、住户索取财物、吃、拿等不良行为。

  九. 热情、周到、主动、高效服务住户,依靠法规严格妥善管理,绝不可粗暴、冷漠、置之

  不理。

  文明办公制度

  一. 员工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务实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办公讲求效率。

  二. 员工应自觉遵守管理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准中间私自离岗,外出办公说明去向。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须事先请假。

  三. 讲究礼貌,注重仪容。员工服装庄重、大方、清洁。

  四. 各办公室、会议室严禁吸烟。

  五. 保持办公环境优美清洁,不得随意丢弃杂物。

  六. 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

  七. 重视防水、防盗和安全生产。

  八. 办公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准串岗聊天;嘻闹、高声喧哗和争吵。

  九. 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 以上规定,有违者将按管理处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小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 值班人员:公司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均应参加值班。

  二. 值班地点: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三. 值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12:00—13:00。

  四. 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登记表,注明值班人、值班起止时间、值班情况等。

  五.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经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 值班人同因事、因病无法参加值班的,应事先安排调班,并报办公室。事先无法安排的,应找机动人员暂替,并在值班登记表上注明。

  八. 国家法定节假日另做加强值班安排。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业主、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业主、住户排忧解难,提高社会效益,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工作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有门、信任管理处。

  二.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业主、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面带微笑,不得刁难,不得推诿,不得对抗,不得激化业主、住户情绪,并做到对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对大人小孩一个样、忙时闲时一个样。

  三.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客服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须于当天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和处理建议汇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和责任部门。

  四.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托、扯皮、推卸责任、为难业主、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利益等,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业主、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业主、住户提供满意管理、服务,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业主、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一. 用户投诉的接收

  1. 凡用户对公司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面谈,统一由管理处物管员集中登记、组织处理、向客户反馈处理结果。

  2. 管理处建立《客户投诉登记表》,对每一份投诉或意见均予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投诉文件(信件、传真、电话及面谈的正式记录)的编号、投诉性质或内容摘要、处理结果等。

  3. 管理处亲自或指定人员根据客户投诉或意见,填写《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为了便于跟踪、检索,每一份《客户投诉处理通知单》应进行编号,并与《客户投诉登记表》中的编号以及对客户投诉或意见原件所作的编号保持一致。

  二. 用户意见的处理(必须满足公司对用户的承诺要求处理)

  1. 管理处将《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连同用户投诉或意见原件责成相应班组进行处理。

  (1) 由有关班组负责作出补救措施。

  (2) 作出补救措施的同时,还需采取纠正措施,近预定时间完成。

  2.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管理处不能处理的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经理,由经理作出处理决定。

  3. 对需采取纠正措施的问题要在《用户投诉处理通知单》中记录,以便跟踪检索。

  4. 在完成补救措施后,应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管理处,由管理处负责与用户联系,报告处理结果,直到用户满意为止。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一. 凡业主对管理处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如信函、电话或面谈,均由客服务中心进行接待、记录,然后按照投诉内容反馈给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应做好相应记录。

  二. 各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在预定时间内向业主答复采取何种补救措施,答复时间最长不应超过三天。

  三. 各责任部门按照业业投诉的内容,安排相应人员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反馈给部调度室。

  四. 对重大问题的投诉,各责任部门不能处理的或需统一协调的问题,直接报办公室主任,由主任作出处理决定。

  五. 服务中心应采用电话或其他形式跟踪投诉解决后是否仍存在问题,如有,仍需责成有关部门迅速处理。

  六. 对业主的投诉,分半年和年终进行分析总结,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深入探讨并找出解决办法,防止重复发生。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一. 客服中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业主意见调查,业主意见调查应列明业主对以下方面的满意程度:

  a) 供电管理;

  ) 供水管理;

  c) 消防治安管理;

  d) 卫生管理;

  e) 绿化管理;

  f) 公共设施管理;

  g) 维修服务;

  h) 服务态度。

  二. 服务中心对回收的意见表进行统计分析工作,并将结果如调查表的回收份数,总的满意率以及分项满意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共性的意见)等书面报告办公室主任。

  三. 对各部门存在问题,办公室主任提出整改意见,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四. 对业主的误解,服务中心应进行必要的耐心解释。

  五. 对业主意见调查结果及整改方案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进行通报,接受监督。

  六. 物管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相关业主进行回访。

  七.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回访记录。

  八. 回访中,对业主的询问、意见,不能当即答复的,应告知预约时间答复。

  九. 回访后遇到的重大问题,应上例会讨论,找出解决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为加强管理处与住户的联系,及时为住户排扰解难,把管理工作置于住户监督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接待来访投诉工作制度。

  一. 接待来访投诉工作

  1. 接待来访望风披靡工作由服务中心物管员负责,管理处应广为宣传接待投诉的办公地点、电话,让住户投诉有门。

  2. 任何管理人员在遇到住户来访投诉时,都应给予热情接待,主动询问,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当住户有不理解住宅区的管理规章制度时,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住户理解并支持管理处的工作。

  3. 对住户投诉、来访中谈到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及时进行记录,当天进行调查、核实,然后将处理结果汇报管理处责任部门和主任;不能解决的,要将问题和意见向有关部门和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处理办法。

  4. 当住户主动前来提合理化建议时,要详细、认真地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由主任决定采取或制定整改计划,并张榜公布整改措施和表彰“爱我小区”的住户名单,同时给住户优先评选“文明户”。

  5. 责任部门在处理来访、投诉时,要热诚、主动、及时,要坚持原则,突出服务;不得推诿责任、为难住户或乘机索取好处,在处理完毕后应将结果回复住户和管理处主任,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6. 全体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为住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尽量减少住户的投诉、批评。将住户的不满消解在投诉之前。

  7. 当同行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参观时,管理处员工应给予热情接待,把住宅区情况做全面的介绍,通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二. 回访工作

  1. 回访要求:

  (1) 办公室主任把对住户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回访处理率达100%,有效投诉率力争在1%以下。

  2.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季回访1次。

  (3) 每半度召开一次住户座谈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村民集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馈。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发放住户调查问卷,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回访工作制度

  一. 维修回访由经理、主管、维修负责人担任。其中:经理回访率不低于10%;主管回访率不低于30%;维修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60%。

  二. 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三. 回访内容:

  1. 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2. 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3. 征询改进意见。

  4. 核对收费情况。

  5. 请被回访人签名。

  四.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住宅区管理处回访回访制度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3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4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并注意保持个人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形象。

  3、爱岗敬业,听从上级领导指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工作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分管区域内的保洁工作。

  4、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发扬互助精神,支持同事工作,以礼相待。

  6、清洁过程若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等,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专管人员,并有义务监视事态过程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积极协助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7、妥善保管清洁工具和用品,不得丢失和人为损坏,不得将清洁工具和用品私借他人使用或带回家中使用,如损坏或遗失工具照价赔偿。

  8、拾金不昧,拾到物品立即上交或送还失主。

  9、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保洁员工作标准

  一、走廊及会议室清扫标准

  1、会议室内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烟缸、地面、窗台、窗框、门、文件柜、刊物架、沙发、茶几等每天至少擦拭一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2、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要摆放整齐,不得随意翻看。

  3、文件柜玻璃、窗框要擦拭得干净、明亮,无手印、无尘土、无水迹;窗帘悬挂整齐。

  4、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办公室内的花草植物要定期浇水,并保持花盆内无杂物,盆体无尘、无污渍。

  6、区域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7、下班前清扫时,检查各类办公设施电源是否关闭,最后将门、窗关闭、锁好。

  二、卫生间清扫标准

  1、卫生间内洗手台面、镜面、地面,应随时清扫,做到无污渍、无积水。

  2、卫生间内便池应随时清扫、冲刷,做到无污渍、无异味。

  3、卫生间内隔断板、墙面、开关插座、窗台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

  4、卫生间内垃圾筒要保持干净无污、垃圾及时清倒、垃圾袋及时更换。

  5、在蚊蝇活动季节里,每周喷药一次,保证厕所内无蝇、无蚊虫。

  6、每日不定时喷洒空气清新剂,减轻厕所内异味。

  7、卫生间内的踢脚线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8、卫生间室窗户玻璃、天花板及灯具,每月定期清扫擦拭,如遇节假日顺延。

  三、楼梯通道清扫标准

  1、楼梯通道的.地面每日至少清扫1次,每周至少拖1次,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渍、无痰迹、无水迹、光洁明亮。

  2、楼梯通道内的扶手、窗台、楼道开关、配电箱门等每日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灰尘、无污渍、无水迹。

  3、楼梯通道内踢脚线、安全出口指示牌每周至少擦拭1次,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水迹。

  第三章保洁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操作。

  (二)在超过2米高处操作时,必须使用梯子,双脚需同时踏在梯子上,不得单脚踩踏,并保证梯子下方有人把扶,以免摔伤。

  (三)在清理开、关设备设施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四)不得私自拨动任何机器设备及开关,以免发生故障。

  (五)在不会使用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或关闭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六)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工作时戴好胶皮手套,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损害皮肤。清洁完毕,应注意洗手。

  (七)应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得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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